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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十四届“中国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”
暨第十五届“中国青年科技奖”候选人 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
作者:管理员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2017-06-22

各单位会员、分支机构、地方航空学会:
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,营造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社会氛围;激励广大青年航空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,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、建设创新型国家、推动航空强国建设、实现中华民族“航空梦”作出新贡献,根据《中国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条例》规定,学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“中国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”候选人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
1. 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,学风正派。
2.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1)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;
(2)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,并有显著应用成效;
(3)在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、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。
3.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,或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。
4. 中国航空学会会员(在推荐表中填写会员证号)。
二、推荐名额
各单位初评后可向学会推荐一名候选人。
三、推荐材料报送要求
(一)书面材料报送要求
请于2017年7月10日前,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。书面推荐材料包括:
1.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。
2.《“中国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”推荐表》一式二十份,表格请到中国航空学会网站(http://www.csaa.org.cn)通知通告栏目或者表彰奖励栏目下载并填写,推荐表内容不得涉密。
3.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(800至1000字)。
4.有关证明材料一份。含:
(1)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(论文限3篇、专著限1本);
(2)主要科技成果目录;
(3)被他人引用的论文、专著证明材料;
(4)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;
(5)技术应用证明材料;
(6)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;
(7)其他材料。
(二)关于材料保密要求
按照中国科协的最新要求,申报中国青年科技奖的材料不得涉密。报送学会青年科技奖的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审查,均不得涉密,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。
四、其他需说明事项
学会将根据中国科协分配的“中国青年科技奖”候选人推荐名额和有关条件,依据得票多少排序,从本届“中国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”获得者中推荐第十五届“中国青年科技奖”候选人。
五、联系方式
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:
联 系 人:袁  伊,周竞赛
联系电话:010-84924386,84924385
电子信箱:csaazzb@126.com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(北京市761信箱2分箱)中国航空学会,100012
附件:“中国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”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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